村干部是贯彻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基层的实践者,肩负着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责任。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重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也随之出现了相应的波动,村干部的管理上出现了一些新难点、新问题。面对加快发展的新任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望,加强对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对于加快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适应高新区(新北区)城市化建设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对全区行政村干部管理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现实需求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如何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和探讨。
问题与现状
我区现辖有6个镇3个街道,149个行政村。行政村中村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会计等主要村干部共有508人。3个街道中除河海街道已基本完成由农村向城市社区转型外,三井街道正在转型之中,龙虎塘街道则刚刚开始转型,大部分还是农村的原型。我们通过对全区村干部管理及村干部队伍建设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调研后,认为当前我区村干部队伍建设主流是好的,村干部在繁荣一方经济、稳定一方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管理机制不健全、队伍结构不合理、干部素质不够高等问题。
1、机制与发展不同步,管理工作缺乏可靠的制度保障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全面实施、部分村组的拆迁调整等形势的发展变化,村干部的工作重点也由原来的发展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催交公粮税款等传统的农村工作向富民安民、做好农民的思想教育和服务保障、确保农村安全稳定等方面转移。因工作重心和工作方法发生了偏移,使部分村干部产生了心理上的失衡,有的因工作粗暴破坏了干群关系,有的因工作急躁化解不开矛盾,有的因工作方法简单处理不了复杂问题等等,这些都急需有一套与之同步适应的管理机制来纠偏矫过。而我们现行的管理运行机制基本上还是沿用以前农村工作时的老一套,在选人上,有的单位视野不宽,渠道不畅;在育人上,有的地方缺乏远见,重选拔、轻培养,重使用、轻教育;在建章立制上,缺乏改革创新的意识,缺乏自我否定的勇气,缺乏监督约束与奖惩激励机制,缺乏村干部称职与否的科学评估机制;在管理方法上,手段单一,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村干部的处理尚显得无可奈何,村干部“上得去,下来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2、地位与责任不匹配,管理工作缺乏内在的激励因素
村干部处在农村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是各项政策的最终贯彻执行者,常常处于各种矛盾的焦点上。村干部工作难干,人员难选已成为影响农村工作的一大因素,致使农村社会控制力明显下降。通过调研,我们认为造成村干部队伍目前的尴尬局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政治地位较低。鉴于我国的国情,我国的干部管理结构体系不可能把村干部纳入国家干部编制之内,村干部不属于国家干部,但他们又必须在群众面前代表党和政府说话,组织并带领村民开展农村的各项具体工作。村干部身份的“两重性”,导致部分村干部认为“工作没干头,前途没奔头”,撞钟混日子、弃职流失现象时有出现。二是经济地位较低。我们对2002年度全区村主要干部工资福利等总收入情况进行了一次统计,其年均收入为10560元左右,远低于同工龄段乡镇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年收入。另外,村干部中,即使参加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其额度也远低于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目前我区主要村干部有60%左右参加的是农村养老保险,还有近25%左右的尚未参加养老保险。而村干部的工作强度、工作难度又远比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得多,按照“等工同酬”的分配原则,村干部普遍感到经济上收入太低,离职以后生活无保障。三是家庭地位较低。村干部大多数已是人过中年,几十年来为村里做了大量默默无闻的工作,奉献了自己的青春,疏于对家庭的照料,而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又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在老婆孩子面前抬不起头来,在乡邻面前也硬朗不起来。正因为村干部有如此多的前途之虑、后顾之忧、经济之痛,才使得部分村干部工作上缺乏动力,精神上缺乏信念,给村干部的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障碍。
3、素质与职责不适应,管理工作缺乏长效的推进动力
在当前我区加快城市化进程、加速经济发展、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局下,村干部作为最基层的“九品”父母官,必须具备带一方富裕、抚一方民心、解一方民愁、保一方平安的基本素质。而从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村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素质与其职责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其主要表现:一是发展意识偏弱。部分村干部因“前途没奔头、经济没赚头、后路没想头”而产生了因循守旧、抱残守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念头;工作上消极应付,缺乏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对发展经济的思路不清、路子不明,“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在如何把握发展机遇,组织带领群众致富、带头致富等方面思考不够、办法不多、探索不足。二是年龄结构偏大。全区149名村党组织书记中,45岁以上的占到67.8%,55岁以上的占到16.1%,而35岁以下的只占到6.7%,平均年龄48.6岁;126名村委会主任中,45岁以上的占到59.5%,35岁以下的只占11.1%;142名村会计中,45岁以上的占到54.3%,35岁以下的只占14.1%。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后继乏人问题。三是文化程度偏低。全区村党组织书记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到16.4%,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83.6%,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的还占到40.9%;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等主要村干部的文化程度与村党组织书记大体相当,有的方面还不如村书记队伍,村主任中初中文化程度的还有52.4%。存在着村干部知识面太窄,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较弱等问题。四是专业人才偏少。村干部中大部分是从农村土生土长出来的,科技素质偏低。大部分村干部只经过短期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有近50%的村干部从未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五是依法行政能力偏弱。在上下各级努力倡导并推行民主法制、民主政治建设的今天,部分村干部对如何还政于民、依法行政、依法治村的认识不足。对现行政策、法规不能及时了解掌握,不能很好地运用政策、法规来解决处理疑难问题。对村民住房拆迁、土地征用等易激化矛盾的问题,凭经验习惯办事,往往束手无策。
4、措施与政策不配套,管理工作缺乏高效的实施办法
对村干部实施规范化管理关键是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要有一套贯彻落实制度的措施手段。目前,我们对村干部的管理在诸多方面还缺乏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平时主要还是参照、依据国家对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群体的管理办法,这些管理方法由于受到管理对象及管理目标的限制,拿来参照对村干部的管理,尚有诸多不妥之处,很难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如对村干部实施的组织人事管理、经济管理、村务政务管理等,均面临着村干部许多特殊的实际问题。即使我们以前也有一些村干部管理办法,但自新北区成立以来,行政区划经历了数次较大规模的调整,农村工作格局已发生了太多的变化,特别是能直接感受到高新区功能辐射的龙虎塘街道、薛家镇、新桥镇等城市周边地区,大部分行政村的职能在蜕化,社区的作用和影响在逐步增强,那些管理措施及手段,原来实用的现在制肘了,原来适用的现在落后了。
5、主体与客体不协调,管理工作缺乏向心的凝聚合力
这里所说的管理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负责对村干部进行管理的镇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客体是指要接受管理的村干部,也就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还不协调,难以形成管理的向心力。一是主体与主体之间不协调。目前我们对村干部主要实行条线对口管理,这对提高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实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易带来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协调,致使安排工作政出多门,各自为战,互相矛盾打乱仗;有的职能部门安排工作一竿子到底,打乱了农村的工作部署;有的安排工作朝令夕改,致使村干部无所适从。二是主体与客体之间不协调。有的部门官僚主义严重,不知深入基层搞调研,只是埋头案前想虚招,对基层缺乏全面的了解,对农村的形势没有科学的分析,制定的工作计划、方案要么好高骛远脱离实际,要么一纸空文形同虚设,不能对农村建设起到真正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有的村干部胸中没有大局意识,有了情况不能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致使有的地方上传下达政令不畅。三是客体与客体之间不协调。有的村干部队伍不团结,拉帮结伙,明争暗斗;有的“两委”班子关系不顺畅,相互之间闹矛盾,搞内耗,争权夺利,互相拆台,破坏了村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干扰了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策与措施
在我区加快城市化进程、加速经济发展中,如何确保改革开放、经济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如何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如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是区委、区政府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要实现农村的经济发展,首先要完成村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要实现农村的稳定,首先要解决好村干部的稳定;要实现村干部的稳定,必须从完善机制、提高待遇、增强素质等方面入手,加强对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
1、着眼发展,紧跟形势,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提高村干部管理效能
(1)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的民主监督机制。在农村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加强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是顺应民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提高乡村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干群感情,促进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有效途径;是强化群众监督,防范村干部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村务公开还应向党务公开等全方位拓展;向群众最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倾斜;向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全过程延伸。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应包括财务收支、政府补贴、农民负担、拆迁安置、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承包经营、计划生育、救灾救济、干部报酬、征兵招干、公益事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容易发生矛盾和可能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确实通过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增强村务透明度,保障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实现“村政民治、还政于民”,给群众一个明白,留干部一身清白。使村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纳入群众监督的网络之中。
(2)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机制。目标管理指根据各地区经济建设及农村工作的实际,将年度或阶段的主要工作分解为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经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中心工作等具体内容,村党组织、村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限、标准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员主任与镇党委、村其他干部与村党组织分别签订年度及阶段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人人有担子、有压力、有动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目标体系。阶段任务或年度任务完成后,统一对村干部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诫勉纠错机制。诫勉纠错是加强对村干部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诫勉的对象一般是那些政治素质差、缺乏事业心、工作实绩差、群众不满意、争权夺利闹不团结的村干部。对村干部的诫勉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安排诫勉对象离岗培训。诫勉情况要在本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上予以通报,说明诫勉事由,接受群众监督。诫勉期满后,由诫勉对象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对诫勉村干部在诫勉期内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处理意见报镇党委。镇党委经过集体研究,对经民主评议认为确已改正问题的,给予解除诫勉;对经民主评议认为未改正问题的,按有关程序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由镇党委、政府做说服工作,动员其辞职;对经诫勉无明显变化而又拒绝辞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罢免。
2、切合实际,满足需求,建立物质保障体系,激活村干部工作潜力
村干部工资福利待遇低、社会保障不配套,是造成村干部后继乏人、工作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要从根本上扭转这一被动局面,除了要对村干部在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外,还必须在生活上关心,从建立完善物质保障体系上着眼着力,切实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1)推行村干部结构工资制度。结构工资制度主要适用于村主要干部,结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的发放有两种执行方法:一种是指定式,按照行政村的规模(人口或农田)和工龄确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标准执行。另一种是参照式,即参照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工龄或相当职务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由区财政承担。考核工资由各镇、街道结合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研究确定,实行年终统一发放,从而彻底解决村主要干部“劳有所酬”的问题。
(2)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针对村主要干部,组织他们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我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作为缴费底线,缴费标准为月缴费基数的29%,其中镇或街道、村承担21%,个人承担8%。若遇调整缴费标准,则按相应比例调整承担费用。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险由区统一指定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从而彻底解决村主要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
(3)推行村干部医疗保险制度。组织村干部统一参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由镇财政统一承担,从而彻底解决村干部“病有所医”的问题。
实施村主要干部结构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是新时期构建村干部物质保障体系的有效尝试。我区孟河镇已于2003年在原小河镇率先试行村主要干部结构工资制,薛家镇统一为村主要干部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实践证明,构建上述村主要干部物质保障体系是可行的,且是行之有效的。孟河镇试行村主要干部结构工资后,随着经济待遇的提高,后顾之忧的化解,村干部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村干部队伍及农村面貌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在孟河镇想当村干部的多了,撂挑子拖后腿的没了;爱岗敬业的多了,撞钟混日子的没了,极大地巩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3、适应未来,科学筹划,加大教育培养力度,增强村干部综合素质
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切实通过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经济工作水平和民主管理水平。
(1)科学确定培训形式。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环境及村干部现状,对村干部宜采用分级负责、划片分类的形式组织培训。区委组织部主要依托区委党校,负责抓好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培训时间以每年不少于10天为宜。村其他干部的培训由各镇、街道依托镇、街道党校和成人中心校组织,确保每年轮训一遍,时间以不少于7天为宜。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开发相对较慢的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和城市化进程较快、正在由乡镇向街道、行政村向社区转型的农村,因其工作环境、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各不相同,宜采用划片分类的形式对村干部进行培训,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灵活采用培训方式。培训除组织传统的集中授课外,还应尽量多地采取现场观摩、外出取经、入户调查、研讨交流、电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有条件的还可组建农村干部巡回讲师团到各地巡回讲课、送经上门,以使培训取得最好的效果。
(3)合理设置培训内容。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12月份在山东、河南考察农村工作时指出:“当前农村培训工作重点是要帮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进一步提高运用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本领,提高运用说服教育、民主协商的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因此,对村干部培训的内容设置上,一是要突出政策法规的培训。努力使村干部掌握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现行政策法规,如《土地法》、《行政许可法》等,特别是当前触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住房拆迁、土地征用、集体收益分成等敏感性问题,国家及地方政府有何规定,如何依法行政的办法及措施等。二是要突出思想作风的培训。搞好村干部思想修养、道德涵养、政治素养建设,使村干部确实能以村为家,以为村民谋利益为最大追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一心一意搞建设,实心实意谋发展,多做得人心、顺民心,暖人心、稳民心的工作。三是要突出能力水平的培训。重点是要围绕如何提高村干部带头致富和带领村民致富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处理棘手问题和解决民众复杂纠纷的能力、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及政策宣传工作的能力等目标,有针对性地做好培训课程的设置。四是要突出专业技能及科技知识的培训。开办实用技术培训班,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经济作物、特种养殖,要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并通过村干部,将实用技术传至千家万户,着力提高村干部的致富能力、帮富素质和共富境界。
(4)努力确保培训效果。为确保教育培训实效,可考虑建立村主要干部持证上岗制度,村主要干部上岗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40周岁以下的新上岗村主要干部必须具备高中、中专以上的学历等等。通过这些硬措施,来进一步促进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4、立足现实,转变观念,完善选拔任用机制,畅通村干部成长渠道
村干部虽然不属于国家干部编制,但我们必须从农村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转变观念,规范村干部的管理,从选拔、配备、考评、任用等各个环节认真把关,努力建设一支带头创业致富能力强、带民创业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型村干部队伍。
(1)加强对村干部的选拔配备。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中国的事情要办好,关键在人。农村工作也是一样,“村里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核心在书记”,因此首先要把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会计等村主要干部选好配强。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既充分发扬民主,又严格依法办事,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把领导班子选好配强。提倡并鼓励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积极探索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方式,拓宽选拔渠道,创新选拔机制,确实把那些德才兼备、奉公守法、办事公道、年富力强、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党员队伍中的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致富能手、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企事业单位骨干、镇(街道)机关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村干部队伍中来,做到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
(2)加强对村后备干部的培养。村后备干部的培养,一是要合理使用好农村涌现出来的一大批思想好、品质好、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的能力、强人,使之发挥自己的长处带动村民发展经济;二是要选配一批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村里任职、挂职,以提高村干部的文化素质;三是要从村里挑选出部分有能力并热心村务管理的村民,由村党组织负责上报,镇党委组织考察聘用,使之参与村务管理,放在一定的岗位上进行锻炼。对村级后备干部要建立档案,跟踪考察,滚动管理,及时调整并不断充实新的优秀人才。
(3)加强对村干部的考核考评。考核可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组织考评与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由镇组织实施;要根据村干部的任期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目标,规范考核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考核结果要在全镇范围内公示;针对考核结果,实行联绩计酬,奖优罚劣,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结合起来。
(4)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村主要干部的前途出路问题,对实绩突出、作风优良、群众拥护的村干部,要大力宣扬、表彰,并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在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结构等情况,可进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优秀村主要干部,可以通过招聘,担任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建立村主要干部离岗考核和离任审计制度,由镇抽调专门力量组织进行,对审计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敞开不合格干部出口,对因不作为或组织领导不得力而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民意测评不宜再担任职务的村干部,要坚决予以清退,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建议与思考
加强对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既是一项持续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迫切需要尽快推行的工作。我们在对这一课题展开调研寻求答案的同时,深深感到:仅靠上述几点对策和措施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一并进行考虑。
1、对村干部实施规范化管理,必须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为突破,优化管理工作环境
当前村干部最需要的是关心和引导。如何从政治体制着眼,转变政府机构的管理职能、服务职能、审批职能,增强其服务功能,是当前政府职能机构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一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变高高在上抓管理为俯下身去搞服务,变发号施令下任务为身先士卒作表率,把政府职能部门建设成为服务型、指导型的管理机构。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制定发展规划、提供政策服务、解决基层困难上,在政策、科技、信息等方面为村干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二是要在加强对村干部实施条线管理的同时,建立管理协调机制,在安排、计划年度工作时,实施归口管理,并由指定牵头负责的部门统筹安排,搞好协调。各部门在安排、计划年度工作前,要组织深入细致的调研,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听取民意,科学收集民智,以确保工作符合民愿。通过深入接触,增进相互理解,帮助村干部扫清工作中自身难以克服的障碍,为其打气鼓劲,提高工作积极性;按照市场规律,多引导、少教导;强化舆论功能,多宣扬、少责怪;注重感情投入,多关心、少训斥;因地制宜求发展,多调查、少刮风。在严格要求村干部的同时要体谅他们的苦衷,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
2、对村干部实施规范化管理,必须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富民强村为保障,改善管理工作条件
实践证明,只有带富一方经济,才能赢得一方民心;只有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富民强村,村党组织、村委会才有号召力,村干部才有凝聚力,村民才有向心力;只要村级集体经济有实力,村干部的管理就容易实现规范化,也容易出成效。我区春江镇新华村是个远近闻名的富裕村,2003年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8.0293亿元,村民人均年收入达7293元。在这个村,经济蓬勃兴旺,百姓安居乐业,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开拓,干部队伍奋发有为、充满朝气,干群关系密切,政令畅通无阻。在这里推行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干部满意,村民拥护。然而,全区村级单位的经济现状各不相同,有的资源少、条件差,有的起步晚、发展慢,有的底子薄、基础差,有的观念落后、思想保守,对这些单位若要以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来规范村干部的管理,就必须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就必须在转变村干部思想观念、增强创新意识上狠下功夫,采取开源与节支并举、增收与减负并重、富民与强村同步等有效措施,扩大交流,吸引投资,健全制度,压缩开支。一是加强引导,提高村干部的发展意识。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必须发挥导向作用,帮助村级组织立足实际,调整和制定本村经济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积极寻求创收渠道,采取多种经营方式,搞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吸引外来资金,推动产业多元化,促进经济发展。二是部门帮扶,加大外力推动。区、镇政府要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帮扶力度,推行“一帮一”部门包村帮扶工作,包村帮扶单位要把扶持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定期到帮扶村现场办公,积极帮助找项目,引技术,筹资金,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尽心尽职。三是“双带”推动,激发内在动力。村级集体经济要真正实现壮大发展,必须激发村级班子的内在活力,一方面要通过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动员现有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另一方面要大胆选用致富能手、经营能人担任村干部,增强其带领群众致富的责任和意识,从而带动产业,带动发展。四是开源节流,加快资金积累。要积极探索实践股份合作制形式,探索土地有偿转让形式,实行土地开发和资产运作,开辟村级经济新来源;要通过推行“交叉任职”、提倡兼职兼岗一肩挑,精简村级管理人员,减少村级干部的工资报酬性支出;要进一步规范“村帐镇管”程序,严格控制包括条线摊派在内的非生产性建设开支。
3、对村干部实施规范化管理,必须以理顺村级关系、强化村级规范化建设为前提,完善管理工作体系
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代言人,与农村工作丝丝相扣、休戚相关,要加强对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就必须认真贯彻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同步加强对村级的规范化建设,在村级领导体制、基层党组织建设、集体资产及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同步着力:一是要理顺村级领导体制,规范村级事务决策程序。理顺村级领导体制是实行村级规范化管理的核心问题,要明确村级组织特别是“两委”之间的关系,强调村党组织是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书记是村级班子的一把手,是村里各项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村委会等其他村级组织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围绕自身职能、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上,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科学规范决策程序。二是要规范党员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推行党建目标责任制与村民自治相结合,通过加强村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规范“两委”和村民的行为,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通过深入开展争创“五个好”村党组织活动,不断提高村党组织建设的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把要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与党员联系群众结合起来,村党组织要建立党员联系户和党员量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在村级事务管理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员日常管理与民主评议结合起来,支部每年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奖优罚劣,赏罚分明,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要规范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是涉及农民利益最敏感的问题,也是村民最关心的问题,管不好容易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损害群众的利益,引发经济纠纷,造成村民混乱。要全面推行民主理财制度,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理财的程序、原则;对财务收支实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明确规定重大开支的审批权限;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设立村务公开监督举报箱,镇、街道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实现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程序、时间和监督管理的有机统一。
4、对村干部实施规范化管理,必须以加强对村民教育引导、密切干群关系为根本,巩固管理工作根基
密切干群关系,贯彻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是我们事业胜利之本,也是加强对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只有干群关系密切了,社会稳定了,对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才不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才更具有现实意义。然而,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经济关系的调整,群众经济利益的磨擦、思想观念的碰撞等引发的矛盾更加复杂多样,特别是失地农民的生存、农田征用补偿、住房拆迁安置等现实问题,在某些地方已把干群双方置于矛盾的对立面,如何坚持以人为本,以民生为重,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密切干群关系,是村干部也是各级政府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一是要做好宣传引导,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对有关现行政策法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墙报、公开信等媒体形式,向群众广为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地、原原本本地了解和掌握;当群众对政府的意图不理解时,要耐心地解释,不埋怨群众,不激怒群众;当群众有困难时,要实心实意尽快帮助解决。二是要体察民情民意,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村干部要对本村的社会情况、民情民意、现实矛盾以及可能出现的潜在矛盾做到了然于胸,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及时排查和发现矛盾隐患。三是要加强“三个文明”建设,营造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良好环境。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把对群众进行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贯穿于推进村民自治的始终,引导群众顾全大局,自觉履行义务,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对村级的“村规民约”不断修订完善,充实内容,抓好落实,促进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坚持村务公开,消除群众对干部的疑虑和猜测;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评选“五好家庭”、“科技示范户”、“小康示范户”等活动,提高群众思想道德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