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文件
湖政〔2007〕35号
关于印发《湖塘镇社区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办,社区,有关部门:
《湖塘镇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十五日
湖塘镇社区财务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和谐社区创建,根据湖政[2002]49号《湖塘镇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社区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希各社区认真贯彻执行。
一、财务管理形式
根据社区的现职人数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数,其中人员经费由镇财政分局直接管理,公用经费按核定基数下拨到各社区所属街办,镇对街办财务实行集中统管。镇财政分局负责做好社区各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各社区严格按照镇下达的支出基数合理有效使用资金。
二、收入管理
社区取得的各项租赁收入必须及时、全额上缴所属街办,再统一缴镇财政,作预算外资金收入;取得的各项赞助、捐赠收入及时上缴所属街办,专款用于社区建设,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一)、人员经费由镇财政分局直接管理
1、现职人员工资、补贴、福利、奖金、社会保障金等待遇一律由镇组织、劳动部门批准后,由镇财政直接负责发放。
2、居民小组长工作经费每人每月30元,由各街办、社区考核发放。
3、值班费:双休日及平时夜班按每班30元标准发放,节日按每班50元标准发放。
4、伙食补贴:按每人每月88元标准。
(二)、公用经费进行定额,由单位包干使用。
社区的公用经费为以下费用组成,具体根据每个社区各自的情况核定全年的公用经费支出基数(详见附表)。
1、办公费以每个社区4名工作人员为基数,经费为2000元,每增加1名社区工作人员增500元。镇统一征订的报刊费,镇财政直接列支,不扣减社区办公经费。
2、邮电费按每只电话每年1800元。
3、差旅费按每个社区每年2000元。
4、工作、活动经费按每个社区的户籍数为基准(派出所的上年年报数),2000户以下的社区每年10000元,2000—3000户的社区每年12000元,3000户以上的社区每年15000元。
社区核定的包干经费,统一结算到街办,街办对各社区要建立支出台帐,并实施有效监管,年终镇将组织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进行检查,如果包干经费年度内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如超支应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支出票证管理和审批权限
1、支出票证管理:社区收受的票证必须有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合法票证,对于不合法票证按票面金额的10%罚交镇财政,票证的交款单位、业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日期要填写完整。所有支出票证均需填写用途,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领导审批方可报销,费用开支必须逐笔列支,不得并笔,做到日清月结,每月25日前结报。
2、审批权限:每次在800元以内的开支由街办负责人审批,800元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
五、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各社区应管好用好,保证集体财产完好无损,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物资明细帐,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2、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单位不得擅自采购。零星办公用品由社区自行购买,其他物资采购办法:单项物资在2000元以下由所属街办组织采购,2000元以上由镇采购办组织采购,具体参照湖政[2005]40号《湖塘镇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六、基建管理
(一)、项目报批程序
每年年初,由镇社区办牵头汇总将各街办、社区在年度内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璜等项目计划、设计方案、投资估算及可行性报告上报镇政府,经镇政府集体研究确定本年度社区基建项目计划及投资规模,年度内临时需增加的社区建设项目,严格参照上述审批程序,严禁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增加基建投资。
(二)、项目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镇审计所组织招标,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统一由审计所报武进区招标办实施招标。
(三)、合同签订、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决算审计严格按照湖政[2003]48号《湖塘镇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湖塘镇各社区2007年正常经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