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委员会文件
湖委〔2007〕35号
关于转发区纪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
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各站所:
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镇级站所效能建设,树立形象、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监察局等部门联合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基层站所中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现将区纪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武纪发[2007]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行政村、镇级站所对此次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并按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宣传,积极探索,注重实效,积极认真地开展活动。
附:1、区委《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
2、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申报表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委员会
2007年5月17日
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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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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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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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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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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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000字左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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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
领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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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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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7年11月15日前交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