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湖塘镇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环境,提高经济效益,杜绝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审计办人员各
尽所能,各负其责,将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 对本镇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村、学校、市场等单位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 对本镇集体控股、出租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 对镇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村、市场、学校等单位财务收支以及固定资产购建进行审计监督;
4、 对上述单位领导离任、调动工作实行离任审计;
5、 配合镇纪检部门对人民来信来访以及其他与经济有关事项审计调查;
6、 负责对政府建设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审计事务所审计,从中参与项目招投标以及重点项目跟踪审计;
7、 负责对镇范围内的审计咨询服务;
8、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9、 接受上级审计部门委托、对其授权委托项目开展审计或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