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贯彻《建筑法》、 《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努力完成区建设局和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2、严格按照城区总体规划,督促完善各项建设审批手续,阻止违章建设。
3、积极沟通所与所之间的联系,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的关系,认真抓好建设规费的收缴工作。
4、配合园区抓好规划建设,确保园区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协调各企业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5、按照规划对市镇道路、自来水、下水道、环卫绿化等公共事业的建设进行监督。
6、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7、配合房管部门办理企事业单位(含个人)的房产登记发证。
8、做好各类建设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