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可由武进区直接审批,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新办企业如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外经、工商口子
1、名称核准通知书(区工商局)
2、中方营业执照(合资)
3、外方注册证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绿卡)或护照复印件)领照时需要出示原件。
4、除港澳台外需提供投资方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我国驻外使馆提供的认证件。
5、商业登记(港澳公司)
6、营利证书(台湾公司)
7、银行资信证明
8、委派书(包括董事、监事)及对总经理的聘书(按公司章程)
9、中方人员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中方人员应加盖政府公章说明其不为机关工作人员。
10、外方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2、可行性报告
13、合同(合资)
14、章程(按新公司法规定)
15、企业代码(赋码)证(区质监局)
16、房产证明
17、土地证明、租赁协议
18、环评立项或报告书
(二)办环评所需要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建设证明)
5、环评申请表
6、可行性报告
(三)领取工商执照后需办理手续
1、领取企业代码证(行政中心质监局窗口)
2、银行开户
3、税务登记
4、外汇管理局登记
5、海关手续